藝術是某種東西的轉譯,以舞蹈、繪畫、音樂、文字等等有形的媒材來轉譯某個東西。
是什麼東西呢?某個靈感、感受、畫面、旋律……
來自於無處的這些東西。來自於神、存在本身。
呈現藝術的人是個管道,接受這來自於神的創造能量流。
沒有人,是神在舞、神在畫、神在唱,
這樣的藝術創作是人神合一、與存在合一。
臣服於神聖之流,成為無為的通道,是為藝術。
我在大學時透過書寫碰觸到心靈能量的帶領,轉譯並轉化內在許多的情緒能量,我知道有更高的『什麼』透過我的雙手寫出來。
之後開始畫畫,不知為何就會有內在畫面出現。而在色彩流動中,總是有什麼被梳理、打開。
接觸身心靈課程後,舞蹈打開了身體接收器,感覺身體是神的樂器,被祂吹奏、彈奏著,隨之舞動。
藝術創作承載著我,療癒了我,也成為我與神合作,向世界傳達靈魂之美的方式。
透過舞蹈這個管道迎接更多的可能性來到地球。
吟唱生命之歌,聆聽靈魂的頻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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